为加强对考研辅导活动的监管和依法整治,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禁研究生招生单位举办考研辅导班的通知》(教学厅〔2004〕1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管理的通知》(教学〔2008〕1号)以及《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将相关事宜重申如下:
一、严禁校内任何部门和人员(包括在校生)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
二、严禁校内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
三、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的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
四、严禁命题人员参与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参与任何与考研内容有关的咨询活动、参与任何与考研有关的辅导书籍或复习材料的编写活动;
五、严禁在校生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
各学院(中心)、各单位应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及时传达上述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照上级文件通知精神开展自查、自纠,如若发现有关情况则第一时间报告。如有违反规定的予以坚决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同时,也请广大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切勿轻信考研辅导机构的任何虚假宣传信息,谨防上当受骗。对于冒用我校名义进行招生诈骗或从事不正当商业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学校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举报。
监督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监督电话:025-86718872 邮箱:yzb@nufe.edu.cn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