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3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的规定要求,学院应用经济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专班对我院申报人的资格条件、申报材料等进行严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的导师共五名,分别是张利民、焦富民、叶林祥、石奇、朱红根,五位申请人的申报书和证明材料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19日至2023年2月22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学院应用经济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实名反映,联系电话:025-86718201。
上一条:公示
下一条: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