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旧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学院首页  > 通知公告旧  > 正文

关于2014年暑假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14-06-23
本校各单位:
    现将2014年暑假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假期时间
    1.学生2014年7月6日考试结束后可以离校,下学期8月30日、8月31日报到注册,9月1日正式上课。
    2. 教师在完成期末考试工作并将学生成绩交至各学院(部)后,从2014年7月9日起可以休假,8月29日前返校,到所在学院(部)报到。
    3.全体教职员工自2014年7月9日开始轮休,8月28日起全校党政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总务后勤部门工作人员恢复正常上班。
    4. 7月5日(周六)、7月6日(周日)、8月30日(周六)、8月31日(周日)各部门正常上班。
    二、暑假工作
    1.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本学期结束工作和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各教学部门全体教师要按照教学计划和教务处的要求,认真完成本学期的教学工作,加强教学管理和期末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及时完成阅卷评分和成绩登分统计工作,安排落实下学期的教学任务。各学院(部)和有关部门要注意为教师的科研工作与教学准备工作的正常开展创造条件。
    2.暑假前,各单位必须对所属师生员工进行一次法制和安全知识教育,以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自我防范意识,并对仓库、书库、实验室、资料室、档案室等要害部位进行认真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各单位应对安全工作予以高度重视,严防不测事件的发生。对本单位可以解决的问题,要认真加以解决;本单位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学校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应及时落实解决措施。各单位要加强国家安全和保密工作,认真做好文件资料的归档工作。
    3.学校新一轮中层领导干部换届聘任工作将持续到7月中旬前后,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要继续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换届聘任工作顺利完成。各单位和有关人员要根据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相关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各项工作,准时参加相关会议。
    4. 基建处要抓紧暑期建设与维修工程的施工进度,认真做好福建路科技楼等在建工程,认真完成仙林校区、桥头校区及福建路校区学生宿舍的维修工程,确保学生开学前交付使用;总务、后勤、基建等部门应利用暑假抓紧对教室、食堂等生活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切实做好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
    5.人事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及有关部门认真落实教师暑期培训计划,加强培训工作的管理,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6.学生处、各学院及有关部门认真做好2014年招生工作,确保招生计划顺利完成。
    7.校团委、各学院对今年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要认真部署、精心组织、落实责任、确保安全。要把暑期社会实践纳入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中去,从真正锻炼学生水平和能力入手,使其成为大学生素质培养和专业技能训练的重要渠道。
    8.各学院、学生处及后勤服务中心等部门认真做好仙林校区、福建路校区留校学生的学习、生活安排工作。各学院均应成立留校学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暑假期间,离校人员要注意安全,按时返校。
    三、假期值班
假期值班是确保学校安全和及时处理问题的有效措施,值班人员应高度重视、严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重要情况和重大事件应及时上报校长办公室。
    1.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按照学校统一安排在仙林校区、福建路校区总值班。福建路校区值班地点在综合楼505室,值班电话:83494700,假期值班时间为8:30—17:00,值班室钥匙放综合楼一楼报警中心按顺序下传;仙林校区值班地点在培训楼615室,值班人员在培训楼总台登记入住,假期值班时间为8:30—次日8:30,值班电话:84028775。具体值班表由校长办公室统一安排。
    2.保卫处、图书馆、总务处、后勤服务中心、校产处等部门要认真安排好仙林校区、福建路校区的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名单、值班电话等须于2014年7月1日前报校长办公室。
    3.各学院(部)要安排好仙林校区、福建路校区的值班人员,认真做好暑期留校学生的管理工作。值班人员名单、值班电话等须于2014年7月1日前报校长办公室(假期值班含星期六、星期日)。
    4.凡有不能中断的工作的各有关部门在轮休期间,要安排负责人和职工值班,保证日常工作正常进行和突击性工作任务的完成。
    5.桥头校区管委会、红山学院要切实落实桥头校区值班制度,确保安全。
    6.继续教育学院安排好在福建路校区的值班工作,并报校长办公室。
    7.教职工班车从7月9日至8月27日执行节假日班车运行时刻表。8月28日起所有班车恢复正常运行。
    特此通知。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三日  

上一条:关于2014年中秋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提交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自纠材料的通知